(注:遼寧、云南、山西略有不同)
住建部宣布: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證
持有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正在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, 在2019年12月31日前,暫可繼續擔任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;其聘用單位應盡快按照有關要求 更換項目負責人。
符合《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》(國人部發〔2004〕16號)第七條規定的,參加一級建造師考試可免試《建設工程經濟》和《建設工程項目管理》2個科目。
20省市先后宣布取消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
1、湖北、浙江、江蘇、吉林、四川、北京、黑龍江、福建、山東、河北、廣東、安徽、重慶、陜西、天津、河南、上海17省市發文:
取消臨時執業證書,持有臨時執業證書正在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, 在2019年12月31日前,暫可繼續擔任 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;其聘用單位應盡快按照有關要求更換項目負責人。
2、10月17日, 遼寧省發文:取消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。
不再允許持有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人員 參加工程項目招投標及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。 持有臨時執業證書正在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, 允許將此項目完成。項目完 成后,不得再新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。
3、11月11日和12月9日,云南、山西2省分別發文:
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, 取消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,不再辦理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注冊業務。
持有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正在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, 在2020年3月31日前,暫可繼續擔任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;其聘用單位應盡快按照有關要求更換項目負責人。
取消是必然結果
臨時執業證書作為建造師證書的過渡,隨著建造師證書的規范化、標準化普及, 取消臨時證書是必然的。
給企業的建議
1、對于此前任命二建臨時執業證書作為項目負責人的企業來說, 少了可用的臨時證書,必然會出現缺證現象。
2、對于其他建筑企業來說,今年以來政府對于“掛證”現象的整治越來越嚴, 政府對于企業的建造師配置監管也越來越嚴。
基于以上兩種情況,企業為了多接工程必須做出選擇:
① 鼓勵自己的員工考取證書,給與相應獎勵;
② 從外部引入有相應證書的人才。
給個人的建議
臨時執業證書的持有者即將下崗,接下來該怎么做?
對于大多數建筑業從業者來說,證書還是非常重要的,通過今年建造師行業的一系列改革我們可以看到, 今后建造師隊伍必將向著規范化、正規化的方向發展,建議考取一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證書。
總體而言,近幾年的市場還是供小于求的,證書值得考。